润州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

13.07.2016  13:07
       

  为改进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

  此次“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为期九个月,分为梳理排查、活动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活动中,通过强化财产财产保全措施、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固化涉民生案件的强制执行机制、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

  同时,为保证“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润州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度,并通过典型执行案例、优秀执行法官事迹的宣传推进专项活动开展,树立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并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作者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