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的“紧箍咒”只能紧不能松

01.06.2015  14:02

  罗志军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报告后强调

  反腐的“紧箍咒”只能紧不能松反贪污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本报讯(特约记者卢志坚)5月2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审议江苏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后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反腐的“紧箍咒”只能紧不能松,反贪污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他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以更自觉的意识、更有力的举措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5月26日至27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们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们也指出,对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及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反贪污贿赂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罗志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虽然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反腐的“紧箍咒”只能紧不能松,反贪污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首次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并就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指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查办大案要案,又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让腐败无处藏身。要着力完善贪污贿赂犯罪预防机制。加强侦查预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分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预防咨询、检察建议等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要不断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推进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2月中旬,省人大内司委先期赴徐州、常州等地开展调研;3月下旬至4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率省人大内司委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赴镇江、扬州两地对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徐安表示,面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求,积极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法治精神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实履行职责,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努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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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