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深入推进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促进城乡土地高效利用

13.07.2017  20:32

      在推进城乡土地高效利用实现突破的过程中,泰州市局探索性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一是体制机制创新。谋划建立了市级层面涉土事项综合议事平台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统筹负责,各部门综合施策、联动管理,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功能。二是制度体系创新。在省内率先出台《泰州市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估办法(试行)》,构建“专家综合评估、项目分类管理、土地分级配置”的工业用地供应新模式;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工业用地按出让金10%、经营性用地按出让金5%收取履约保证金,倒逼企业投产达效和节约集约用地;结合地区实际出台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明确了“一地一策”和“部门联审”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原则。目前,《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已经审查通过,实施后将有效防止建设用地供而未用和土地闲置、低效利用问题。三是业务实践创新。探索“空间换地”战略,积极推广医药高新区“三维利用、二次开发、一体共享”的“321”综合节地模式,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的最大化。用好用活产业政策,在主城区利用原有边角地、绿化用地和原停车场用地,出让地下空间用于市区停车场建设,相关案例被省厅作为节约集约典型事例上报国土资源部;结合工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慧眼守土”工程,打造大数据模式下土地节约集约综合绩效管理平台,为城市规划、产业定位、土地利用等政府决策事项提供支撑和依据。因城因地分类调控住宅类供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并将市区划分为43个版块,分别确定出让“门槛价”,同时设定宗地出让底价和最高价,既真实显化城市土地资产价值,又有效防止地价无序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泰州市局 厅利用处)

南通市局崇川分局深入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
    针对部分工业地块信息缺失实际情况,及时反馈,国土资源厅
盐城市局加大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提请市土地出让与储备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