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动员部署会在宁召开

01.01.2015  00:3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双千计划”实施到位,加大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开展法治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工作,12月30日,省教育厅与省委政法委在南京召开了2014年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动员部署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光远、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双千计划”是2013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启动实施的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2013年至2017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2013年,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10所高校选派了10名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政法系统选派了10名同志到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10所高校任兼职教师,聘期1年。2014年,高校和法、检、公、司等法律实务部门又各自选拔了10名人员进行互派互聘。
  朱光远副书记指出,实施法律人才互聘计划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制度性安排,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他要求,要建立科学的人才选聘机制,对互聘单位的选择要充分考虑苏北、苏中、苏南之间的平衡,兼顾不同地区政法工作现状和政法事业发展需要。对互聘对象的选择要坚持法、检、公、司专业合理搭配,兼顾司法实践与教研两方面需要。要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选派单位要定期考察了解选派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省政法部门要建立“双千计划”选派人员考核备案制度。要建立必要的服务保障机制,派出单位要落实好中央有关部门明确的派出人员保障政策措施,将其纳入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定期了解其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聘用单位要主动为受聘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让其享受适当的补贴待遇,确保其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所需。
  杨湘宁副厅长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至关重要。要把建设高素质专家教师队伍作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核心,深入实施 “双千计划”。他要求,各高校要增强计划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计划实施为契机,按照四中全会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第一位要求,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人才。要在法学教育的每个环节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地位,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建设。要精心打造专兼结合的法学专业教学团队,增强学生全面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需求的素质能力,切实推动我省高校法学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机制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政法各部门政治部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承担2014年选聘任务的高校分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法学院(系)负责同志,承担2014年选聘任务的政法单位领导,2013年“双千计划”受聘人员,2014年“双千计划”受聘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光远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