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及时、准确、便民”强化刑事司法救助工作

16.10.2015  10:19

   1—10月份共办理17件,累计发放救助金7.5万元

  10月13日,在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该院控申科干警沈夏明将8000元救助金交到了章某手中。“谢谢你们帮忙,真的是救了急。”对此,章某连连表示感谢。 

  7月份,章某在路上驾驶电动车途中被醉酒开车的王某撞倒,造成章某与同坐的妻子梅某受伤,其中,梅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责任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该院在办案中获知,章某家庭经济情况较差,有一名未满周岁的女儿,且又未能获得犯罪嫌疑人一方的积极赔偿,遂告知其有权申请司法救助。 

  今年1—10月份,吴江区检察院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共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17件17人,累计发放救助金7.5万元。工作中,该院对受理的每一起存在被害人严重伤残或者死亡的刑事案件,均及时主动审查,力争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今年以来,救助的1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为该院主动发现、主动救助。 

  同时,针对以往存在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较长的不足,该院不断简化救助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目前,被害人申请救助只需提供申请书、身份材料、损失材料和贫困证明即可,办理时间也由过去的1个月压缩至当前的10天左右。 

  而且,对于身处异地的被害人,还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救助申请,获批后该院会将救助金存入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免除来回奔波之苦。如10月15日,该院根据被害人母亲提供的当地农业银行账户,将8000救助金汇至江西省横峰县。 

  此外,对于存在如被害人不识字等特殊情况的案件,该院还开通了绿色救助通道,主动上门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例如,4月份该院干警赴横扇为被害人及其母亲办理了手续,5000元救助金也在3天后送至家中。“接下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构建由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特殊帮扶相结合的立体救助模式。”该院控申科主任检察官夏文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