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天价虾” 景区宰客为何难根除?
“十一”黄金周,38元一只的“天价虾”高居舆论榜首,宰客现象再次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之一。
所谓宰客,就是让顾客以远远超过其真实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由于此种交易明显的不公平性,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或暴力威胁,否则不足以逼迫顾客“就范”。
实际上,在节假日期间,一些旅游城市宰客成风。前些年,三亚就屡次爆出游客吃海鲜被宰新闻。不光是三亚,每到黄金周,全国各地旅游城市和景点的消费纠纷就不绝于耳,宰客现象时有发生。而今年青岛被曝光的“天价虾”和“吃螃蟹先拔腿”,又一次将景区宰客现象推向了风口浪尖。
遭遇“被宰”,游客只能吐槽,因为维权无门是最大问题。与之相伴的,则是五花八门的防宰防骗攻略。尽管这些攻略在现实面前毫无用处。
对于景区商家的“宰客”行为,相关部门也会“严打”,但多是“一阵风”。比如,三亚这些年来基本是媒体曝光、舆论发酵一次,就“严打”一次,一段时间后又反弹。
究其原因,不过是违法成本过低的缘故。
对于游客而言,假期苦短,景点更是匆匆一瞥,遇到宰客行为,不可能用打官司的功夫白白耗费宝贵的假期。所以除了短暂举报之外,游客很难有意愿采取别的手段来维权。没了投诉的游客,一些地方政府也缺少管理乱象的意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多罚点钱,糊里糊涂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天价大虾”暴露出的不仅是旅游市场的不规范行为,更是监管部门在平时出现的监管乏力等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倡导建立文明的旅游市场。这里所说的文明旅游市场,不仅包括游客的文明旅行,也包括景区商家、店家的不违规销售。其中,“黑景区”逢节坐地起价,“黑导游”频拉客“宰客”现象严重,且广被社会诟病。
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今年7月,国家旅游局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黑名单”制度),再次向“黑景区”“黑旅社”“黑导游”等说“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主任韩玉灵认为,之所以要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就是为了改变旅游经营者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以前你失信违法了我就罚你,罚款金额不高,你不怕;现在你一失信我就曝光你,让游客用脚投票,用市场来否决你。”
然而,大多数地方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首页只是设置了“机构简介”“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等栏目,却很少见“黑名单”“曝光台”一栏。即便有设置“我要投诉举报”等栏目,或者有按规定对旅游企业不良信息的曝光,也都并不显眼,游客查询和运用都很不方便。
法无罚则不立,不理想的施行,让威慑作用大减。
“相对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措施,‘黑名单’看起来不那么‘硬气’,但是它对企业品牌信誉、市场经营造成的影响可能是长期的、显著的。没有哪家身陷负面新闻的企业,还能赢得广大顾客的青睐。”全国百强旅行社、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蒋燕妮说。
话是这么说,但仍有店家敢于犯险。他们的心理很容易揣摩:反正一地名声不是我的,透支地方信誉,装满自己腰包,然后怕怕屁股,多么惬意。
这恰好切中了旅游业的短板。青岛的那位宰客老板被开了9万元的罚单,这是被舆论逮到了。无数个黑老板,又让游客对中国的旅游业开了多少“罚单”?
据统计,2014年,中国国内旅游出游人次达到36.1亿,国内旅游消费总额约33807亿元,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综合贡献超过10%。10%的贡献,“宰客”现象难道要眼睁睁的坐视不管?
是该让潮汐式“宰客”者付出代价的时候了。(文/于子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