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又出新品种拉你过去炒“暗黑币”
16.05.2016 23:56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炒股票、炒黄金、炒期货,相信很多市民都耳熟能详。那么炒“暗黑币”呢?昨天是“5·15”经侦宣传日,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发布了一起新型非法传销案件。嫌疑人在香港开设公司,以投资“暗黑币”为名,通过网络平台在大陆地区吸收会员,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短短8个月的时间敛财近15亿元。
去年初,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泉山区有人在网上炒“暗黑币”——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国外确实有炒这种货币的,然而警方侦查却发现,辖区居民参与的炒“暗黑币”模式,疑似非法传销。
这一“暗黑币”投资均通过网站完成,网站由在香港成立的一家公司操纵。根据投资规则,该公司的“暗黑币”计酬方式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静态收益即所谓的挖矿收入,由网站系统直接按照会员账号的级别进行分配。动态收益则是需要每一位会员发展下线才能获得。
“这种所谓的炒‘暗黑币’模式,其本质是非法传销的‘拉人头’模式。”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仅8个月敛财近15亿元
徐州警方经过工作,很快便摸清了这个公司的底细。公司的负责人有两个,杜某和刘某,两人重金聘请相关人员成立开通了“暗黑币”网站,并创建网上交易平台。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底,短短8个月时间,这个公司便在全国各地发展注册会员34000多个。案发前,该公司每天入账资金达到两三千万元,总涉案金额近15亿元。
今年4月,杜某等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八年零六个月到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百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通讯员苏宫新记者钱鸣
编辑: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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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