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深度报道:仅供参考还是一锤定音 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值得期待
继上海、北京之后,江苏也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3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揭牌。在《行政复议法》框架下,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是备咨询,但20多名非常任委员更期待委员会能成为行政复议主渠道。
当前要解决行政争议有三条途径:信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每年以两位数增长,这是江苏行政复议案件近5年的大趋势。近5年,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718件、年均增长13.5%,受理20134件、年均增长13.2%,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数量上升、难度上升、群体性上升”的“三上升”。但行政复议内部运作体制已难以适应这一形势。省委常委、副省长、省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鸣坦言,行政复议以内部审理为主的模式,缺少第三方参与,行政复议决定的公信力易受怀疑,实践中有些案件处理也不够公平公正。
因此,我省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经验,建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3名副主任委员、9名常任委员、23名非常任委员组成。记者注意到,非常任委员由知名法学教授、律师和其他非政府系统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包括不少省外专家。在委员会中,非常任委员超半数,“中立”标签明晰。“委员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委员会多数票的决定对当事人来说也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俭说。
委员会并非处理所有案件,仅审议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金俭曾任上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她告诉记者,该会通常一年处理20多起案件,但每件都分量十足。上海一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案提出,沿线建筑不能超高,但一栋经规划部门许可的建筑超标。群众提出异议后,委员会审议认为规划许可证应撤销。此后,规划部门经过努力找到了新的重要证据,证明曾另有规定。根据新证据,委员们再次投票改变了最初决定。“我总体感觉上海充分尊重委员会的意见,不会让人感到委员们是来给政府做‘配合’的。”
徐鸣表示,希望委员会未来处理的案件,能为县市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和范例。非常任委员、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还提议,江苏应一年至少有1-2次公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上海这样做很有效果,对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很有好处。我们还可以进行电视直播。”
按规定,案审会审议行政复议案件时实行一人一票制,以过半数的表决通过审议事项。但审议通过的结论是为省政府作行政复议决定提供审议意见,那么,“顾问”会不会成为摆设?这是一些非常任委员关注的焦点:审议意见究竟是“仅供参考”,还是“一锤定音”。“我注意到,审议意见送到主任委员手上审签,如果主任委员不同意,是否可以不审签?主任委员是否有最终决定权?”非常任委员、泰州市法制办主任杨歆问道。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从法律角度指出,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行政复议法》没有修改前,不能决策,只供咨询,审议意见也不是复议决定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李晨认为,在未修法的情况下委员会太过激进没有必要,“其实就是个专家意见,仅此而已。”
金俭认为,虽然最终决定权不在委员会,但委员会不应仅仅提供咨询。“上海确实基本上都尊重了委员会的意见,他们有个看法:如果政府做错了,那就应该纠正。”江苏在这方面开了个好头,未来如果有关各方都能在法治轨道中参与运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徐鸣表示,上海市政府此前基本尊重了委员会的意见,江苏省政府亦非常看重委员会的作用,未来期望其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的公正审理,重新树立法治权威。本报记者陈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