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2013年3月1日《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省首次为保障残疾人权益而颁布的地方法规,从教育、就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多方面维护残疾人权益。目前我县约有5.8万残疾人,扶残助残工作量大、任务重。三年来我县残联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我县人大每年都会组织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在2013年与2014年的视察走访中,县人大的负责同志不仅详细听取了县残联关于《条例》落实的专题报告,还分两组实地视察了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县地税局等残疾人事业相关机构单位。2015年,在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善慧的带领下,市人大代表三组成员就《条例》的落实情况,视察了我县残联,代表们参观了县残联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听取了县残联理事长谢爱华的工作汇报,不仅对我县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还就《条例》里关于对重度精神病人的监管、残疾儿童教育、提高康复师待遇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每年我县“两会”期间,关于落实《条例》,提高全县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无障碍化等方面权益的相关提案不胜枚举,县人大甚至鼓励人大代表,有关残疾人权益的提案要多提,有关残疾人的提案督办要快。
我县政协将视察调研《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协“三行”中“雷打不动”的活动之一。“条例贯彻落实好不好,听听残疾朋友怎么说就知道”,三年的视察走访,县政协不仅深入各乡镇的残疾人家庭,全面了解他们再就业、技能培训、康复服务等情况,还会定期组织镇区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开展基层贯彻落实通报会。对反映的一些情况问题,县政协安排专人与县残联对接解决,对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县政协会积极出面帮助解决,坚决不让《条例》成为某些人眼中的白纸空文。
《条例》的落实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16年2月24日,我县残联与妇联、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举办的残疾儿童规范化筛查培训班在县残联开班。来自全县各镇区的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儿保医生、部分幼儿园园长、老师共计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为提高学员对残疾儿童筛查技术的认识,及早发现0~6岁残疾儿童和实施康复训练,县卫生局还为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扬州市妇幼保健院魏荣美主任为学员们进行儿童发育问题预警征象、智力殘疾儿童筛查技术、孤独症筛查技术、肢体残疾儿童筛查技术等相关专题讲座。今年的3月22日,我县2016年度第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开班,县人社局不仅邀请了农疗知识教授王述富给学员们授课,同时还表示,如果残疾人朋友经过这次培训还需要更加专业的培训和学习,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县人社部门一定会免费给予支持,而关于残疾人就业问题,县人社部门可为残疾朋友提供1600元工资标准的工作。
3月31日,我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开工奠基。县相关领导同志出席开工仪式,并为工程奠基培土,这是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标志着全县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和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建设又有了新的提高,也是我县认真落实《条例》精神的一个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