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19.12.2014  11:10
 

金湖县住建局积极响应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号召,落实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大力度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坚决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提高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使全县工程质量管理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在两年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中,根据住建部、省厅、市局统一行动安排,主要对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好宣传发动和贯彻工作。举办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方责任主体培训、座谈等活动,听取各方主体对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突出宣传住建部对工程质量治理的新要求,主要宣传《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监理行业质量行为规范》、《法律法规的监理质量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以及《《建筑法》、《质量管理条列》中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法律法规,做好自查和自纠,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系列法规文件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规要求,重点对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开展6次工程质量执法督查活动,及时上报质量治理行动信息,适时向社会曝光。局质监站将联合建管处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联合执法大队将信用记录差的企业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清除建筑市场。

通过开展两年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进一步增强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意识,健全质量长效管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为工程质量依法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金湖县住建局  韦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