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成为“县委书记工程”
洪泽县委县政府一手促发展,一手抓稳定,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由县委书记直接担任总指挥,已成为“县委书记工程”,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牵头、部门协调”的要求,集聚多项资源、延伸多元触角、提升化解效能,全力加强多元调处体系建设,取得很好效果。
一是按照规范化要求不断投入。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党委决策部署,全力打造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建设,县政府出资4000余万元购买了5000余平方米办公房交付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使用,拨款2000余万元用于中心和广场装修改造和智能化建设;各镇、街道调处中心办公用房都达1千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都超过千万元,122个村居调解室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是围绕实体化要求配备组织。 县委常委会每两月听取一次全县多元化解情况汇报,全体县委委员和部分县直机关一把手担任42个村居第一书记,122名政法干警担任村居法治副书记,全力加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县镇村按照10、5、2的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县直各机关、部门、单位都设有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县委书记办公会并决定,为县级中心配备7名事业编制人员。县调处中心构建“1+10+N”模式,将大调解、法治宣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来访接待、涉法涉诉、法治维权、分析研判、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十大中心功能进行整合,30多个政府服务窗口集中办公,访调援裁审一体化运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三是根据常态化要求提供保障。 从2012年开始,洪泽县就将县镇两级调处中心相关费用纳入县、镇财政预算并全额保障,统一预算、分级使用、扎口管理。2015年镇级中心各项经费财政预算达379.56万元,镇均达到42万元;县级财政预算拨付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费总额达320余万元,保证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四是瞄准实战化要求投入运作。 今年一季度县镇两级中心按照“日汇总、周研判、月通报”制度要求,组织分析研判134次,下达通报32期,协调调度社会力量化解纷争320件。县中心每月、镇中心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提前处置,今年1至4月份,共排查矛盾纠纷苗头6250起,提起处置5717起,其中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提前处置的纠纷有1330起。按照“两级指挥、四级联动”模式,在县镇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指挥调度平台,形成“县、镇、村、网格”四级联动,启用视频监控、舆情监测、综合研判等信息管理系统,与职能部门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