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生猪入场屠宰检疫率达100%

02.08.2016  08:05
        随着夏季高温高湿气候的来临,动物疫病进入了高发易发季节,为有效防止染疫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狠抓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从源头上保障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7月份,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官方兽医冒着酷暑,规范检疫行为,严格检疫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到养殖场场户对其出栏生猪进行产地检疫。同时严格生猪进入屠宰场前的监督检查,待宰生猪进入屠宰场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目前,我县动物产地申报检疫率达100%,生猪入场屠宰检疫率达100%,有效保障了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