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四举措”构造多元化监督格局

04.08.2015  12:15

  为切实做好修改后民诉法的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意识,规范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拓宽民行检察监督、服务渠道。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为应对修改后的民诉法,该院民行科将自学与培训、理解与适用、定位与调研相结合,自觉“充电”,积极应对新挑战。组织干警学习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利用网络和媒体下载视频资料,采取全员培训和重点法条讨论等方式,提高干警业务素质,激发民行检察工作新活力。 

  二是注重法制宣传。以“一村一检察官”活动为载体,以“民行工作与民同行”为切入点,依托检察工作站,主动“走出去”,进入社区,深入村组,访民情、察民意,宣传法律知识,发放宣传册,拓宽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渠道。 

  三是转变工作方法。民行监督工作中由过去以书面审查为主转变为直接与当事人对话,与法官沟通,与律所联系,由过去“等案子”转变为走出去“找案子”。通过办案发现问题,认真总结形成调研材料,以调研促办案,确保民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是拓展民行监督新领域。为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积极探索督促起诉与支持起诉,介入民事诉讼的方式,调解监督与执行监督的新领域。在督促起诉方面,督促怠于行使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提起诉讼,维护公益和穷尽救济原则,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公益诉讼方面,加强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联系,对环境污染、乱砍乱采引发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开展调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起诉讼;执行监督方面,与法院执行局建立相互协作机制,互相保持信息畅通,通过现场监督、文书往来等多途径确保生效判决和裁定得到依法执行,构造多元化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