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镇村公交考核管理办法

11.06.2015  18:07

  4月份,沭阳县审计局根据县领导交办,对县镇村公交公司201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为县财政结算镇村公交年度经营性亏损补贴提供参考。审计中发现镇村公交运营计划实施不到位、部分国有资产存在闲置利用率不高、增收节支存在空间、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及奖惩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审计建议参照城市公交运营模式,制定镇村公交考核管理办法。审计报告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制定镇村公交考核管理办法。
      5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将镇村公交考核管理办法向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征询意见,6月2日县政府正式出台了《沭阳县镇村公交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确定了对镇村公交公司采取百分制考核的方法。一是明确考核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规范运营、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和盈亏真实性等六个方面;二是明确补贴办法,采取“核定基数、减亏奖励、超亏自负、一年一定”的奖惩办法,鼓励企业增收节支;三是明确奖罚,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档与补贴挂钩,对不合格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四是严格按省批准的运营线路、班次、时间运营,体现“行有所乘”原则,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刘继明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