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推出法治宣传督查考评“三项机制”

15.12.2016  14:05

近期,海安县推出法治宣传督查考评“三项机制”,以督查促服务,以考评出成效,以督查考评深化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一月一听”推进机制。出台五年普法规划考核标准,对区镇、部门、学校、设党委企业实施差别化考核,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查、指导活动,每月由牵头负责常委向县委汇报当月法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季一晒”巡查机制。每个季度县委书记组织巡查队率队观摩,区镇党委书记当场汇报、县委常委现场点评,以现场评、指方向,互启发、议措施的方式,构建互相比、议不足、抓改进、促提高的浓烈氛围,推动法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年终争杯”考核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通过保障机制同推进、协调机制同落实、激励机制同制定,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长安法治杯”竞赛内容,以专项考核通报为杠杆,对竞赛前3名的区镇授予金银铜杯,对前4名区镇分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