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总工会探索建立协商代表竞选机制
阜宁县总工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在227个重点企业中探索建立职工方协商代表(以下简称“职工代表”)竞选机制,着力使一批综合素质高、谈判能力强、职工信得过的代表走上协商一线,有效破解职工方协商代表“不会谈”、“不善谈”难题,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真正为职工带来好“薪”情。
竞选坚持以“自愿报名、公开竞争、职工评议、择优确定”为原则,严格竞选条件,严密竞选程序,确保竞选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首先,成立职工代表竞选领导机构。县总明确:1、职工代表竞选工作在公司党组织(党总支或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职工代表竞选领导小组,由党总支或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公司行政领导、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竞选工作。2、职工代表竞选要在公司职工大会上进行,要增强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3、凡依法具有政治权利,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职工(含农民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会委员等,只要符合竞选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竟选。
其次,公开职工代表竞选条件。县总要求,竞选代表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能密切联系职工。2.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3.熟悉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相关知识;4.具有-定的谈判技巧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辨析能力;5.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工作认真,办事公道,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诉求等。
第三,明确职工代表竞选程序。县总要求,凡组织协商代表竞选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下列程序:1.报名:凡是符合职工代表竞选条件人员,均可向本公司职工代表竞选领导小组报名并填写自荐登记表。2.资格审查: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竞选范围和条件,对报名的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违法违纪的取消竞选资格,审查情况报公司工会审批。3.公示:公司工会审批后,由职工代表竞选领导小组将审批后的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在厂务公开栏中公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4.职工代表竞选演讲:重点内容包括我为什么要当职工代表;我当职工代表的有利条件;我当选为职工代表后怎样履行好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5.选举:职工代表竞选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竞选职工代表的人员在大会上进行竞选演讲和回答职工的提问,参加会议的职工根据竞选人员的演讲和答辩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在竞选的职工代表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的基础上。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当场公布职工代表当选结果。6.上报:职工代表竞选工作结束后,报公司工会审核,并报总支、支部备案。
第四、明确职工代表的激励措施。为鼓励竞选上来的职工代表认真履职,县总明确,对依法履行职责权利的职工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換,不得打击报复、侮辱、诽谤或人身伤害。对因加班查阅文件资料、公司生产经营报表、走访调查了解职工反映等超时工作的,企业应予以适当的加班补助,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职工代表津贴制等,以充分调动职工代表履职积极性,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优质高效,实现“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