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泽县建立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12.06.2016 16:5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洪泽县安委会印发《洪泽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将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 《规定》明确了纳入县级“黑名单”的情形,并明确了“黑名单”管理期限。县安委办将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息,通过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及文件形式每季度向社会公布。
对被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生产经营单位须每季度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季度进行1次督查,每半年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融资、贷款等,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本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对其严格限制。
淮安市安监局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06.2016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