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局建立违法用地“日报周清月通报”制度
15.12.2014 16:1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要求各分局对辖区实行每日巡查制,并于当日将巡查结果上报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处理必须做到“周周清”,确保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到位;各镇区、街道违法用地情况实行“月通报”,并上报县政府。对违法用地情况严重的镇区、街道,县政府将对相关镇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为,并由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赵锦联 唐利军)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5.12.201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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