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审计局四项举措推进依法审计
3月26日下午,沭阳县审计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沭阳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该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部门作为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者,要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在2015年的审计工作中,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实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开好审计进点会。要通过规范审计进点会程序,扩大审计影响,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升审计质量、审计效率和效果。要按照《沭阳县审计局关于规范审计进点会程序的通知》要求,从明确会议基本程序入手,明确审计目的和意义,明确审计工作要求。2015年以来,该局已先后在19家被审计单位分别召开了审计进点会。
规范审计行为。要根据《实施方案》精神,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对当前审计部门职责进行梳理,对照县级编办核定的审计部门49项“权力清单”逐一对照检查,对超出审计部门职权的行政行为,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调整,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审计,以“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人性”。
抓好信息公开。以打造阳光审计为目标,公开审计部门“权力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年初通过单位网站等渠道登载征求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意见公告,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利用局办公区“阳光审计”电子查询系统,及时公布已出具的工程审计结果,供有关人员前来查询,促进扩大审计影响力。
优化审计执法环境。加大对《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审计整改联合检查机会,向12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送去该局自编的《审计中常见违规问题预防手册》及《审计案例汇编》,增强被审计单位遵守财政财务制度的自觉性。3月21日,沭阳县审计局举办“全县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知识培训班”,为全县40个乡镇(场、街道、新城)的党政正职、分管领导和相关岗位中层干部共计120余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知识培训,促使乡镇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审计、支持配合审计,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张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