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审计局“三项机制”强化审计工作落实

08.07.2015  20:14

  沭阳县审计局通过建立和实施“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通报制度”等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促进审计工作效率提升。
    一是建立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管理机制。根据科室填报,领导审核,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等,经局办公室统一梳理,形成《月份重点工作安排》和《各科室月度工作计划》,并印发至各科室(中心),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事项、完成时间、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人、分管领导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作,对照工作计划和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二是建立重点工作督查通报机制。为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促进审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局监察室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并按月编印《督查通报》,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个别审计项目进度缓慢、个别重点工作事项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机制,将日常督查、月度检查、专项检查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畴,提高考核权重,并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消极应对、效能低下、作风漂浮的干部职工予以严肃问责,并视情节轻重及时给予处分。
    1-6月份,共印发《月份重点工作安排》和《各科室月度工作计划》6期,印发《督查通报》6期,完成18个审计项目、编制《权力清单》、出台《审计项目档案考核办法》等68项重点工作任务,通报未按计划完成的重点工作8项,有8人受到通报批评。(丁训育 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