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委要求审计部门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17.04.2015  10:25

  4月13日,沭阳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宿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责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方案》要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手段。
    一是在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要求审计部门在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时,实施全口径预算审计,将政府全部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全面审计情况报告,便于人大常委会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财政全口预算管理,促进建立覆盖所有收支的预算管理体系。
    二是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要求按照“盘活存量、减少闲置、防止流失”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使用效益提高。
    三是在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方面,要求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的审计,既不能让资金“趴在账上睡觉”,更不允许资金跑冒滴漏和被挤占挪用,当好财政资金的“守护神”。
    四是在规范债务管理方面,要求审计部门积极开展政府债务审计,摸清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掌握偿债准备金提取、债务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并通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分析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人大监督提供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经济运用“安全员”的功能作用。(何泉 唐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