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多举措提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待遇

11.01.2017  15:04
建湖县推出多项举措,切实提高全县128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两类”社工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增强其职业认同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稳定。 一是人员编办备案赢认同。将全体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县编办备案,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列为“协勤”,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关辅助人员编为“文职”,协助处理机关各科室相关业务工作。 二是五“”加一“”得实惠。在原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的基础上,该局又为辅助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提高聘用人员保障性待遇。   三是结构制工资保稳定。将辅助人员工资构成分为:基础、岗龄、学历、等级、绩效五个部分,基础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岗龄工资分为1至3年、4至6年、7年以上三个标准,第一学历本科或第二学历为法学本科可获学历工资,并划分四个职业等级以及四个绩效考核层次,根据层级不同发放工资,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