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下达2014年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55亿元

09.01.2015  11:10

  为增强市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14年省财政进一步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一提一补二奖”奖补政策。其中,“一提”主要用于提高平均财力保障水平,对总人口人均财力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给予补助,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一补”主要对专项资金采取分类分档办法而减少补助较多的市县适当补差,对苏中苏北结合部经济薄弱地区、黄桥老区等地区适当给予财力保障补助。“二奖”主要是对重点支出保障工作较好、和财力向乡镇下倾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根据奖补办法,省财政下达了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55亿元,其中苏南7.7亿元,占14%;苏中13.4亿元,占24%;苏北33.9亿元,占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