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建执法大队积极推行“四式”执法模式

08.05.2015  11:41

 

为不断提高规划管理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送法到基层,服务到群众”的服务方针,阜宁县城建执法大队在规划行政执法过程中,创新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四式”执法模式。

一、“前置式执法”:对一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好预防关,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和谐式执法”:定期开展规划执法宣传,执法人员深入管理辖区宣传法律法规,做到提前预防,消除部分群体仍然存在的侥幸心理,使他们变被动服从为自觉遵守。

三、“告知式执法”: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说透违法行为定性的法理,说通自由裁量的情理,说清行政执行的道理,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自觉整改,达到执法目的。

四、“服务式执法”:现场执法过程中主动采取帮拆,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做到多服务,少指责,从细微之处做起,坚持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个案件,彻底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在文明执法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构建了和谐的社会关系。(杜牧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