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召开《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新国标宣贯会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标准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让企业能更好的理解和执行新标准,做好新旧标的准衔接工作,11月28日上午,海安县墙改办联合县质检所召开了《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新国标宣贯会。全县13家混凝土墙材生产企业负责人和生产技术人员,近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海安县墙改办主任翟厚庆主持。
会上,县质检所建材室主任肖继东对《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新国标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新国标在块型尺寸、孔型方面将强制性标准改为了推荐性标准,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设计和生产出有自己专利的块型;标准名称也发生了变化,由前版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改为《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明确了GB/T8239仅适用于以普通混凝土配合比生产的砌块,掺加轻集料的砌块不属于该标准管辖,普通混凝土实心砌块也适用于本标准,解决了以作为配块使用的实心砌块没有标准可参照的问题;增加了吸水率指标、高强砌块分类等,并对“主块型砌块”和“辅助砌块”进行了定义。
县质监所毛迎钧所长要求企业要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新国家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同时,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新的国家标准,组织技术攻关,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供应市场。
县墙改办主任翟厚庆希望各混凝土墙材生产企业,抓住《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中关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制品每立方米罚款200元的条款实施后带来的发展机遇,以《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新国标的实施为契机,积极应对,加快企业产品升级步伐,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解答了企业关心的《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申领、墙改政策的扶持和人工养护等方面的问题。
会后,肖主任与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就新标准的实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如何改进生产工艺、更新相关设备,生产出合格产品和认真贯彻新国标相互交流了意见和改进措施,企业负责人一致表示支持新标准的执行和相关政策的出台。
近期,海安县墙改办将联合县质检所,对全县所有混凝土墙材生产企业贯彻落实《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新国标的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新国标的顺利实施。(省墙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