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卢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鹏翔探评字[2015]01号
评估机构:南京鹏翔矿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江苏省泗阳县卢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因出让的需要,委托南京鹏翔矿业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 “江苏省泗阳县卢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让该探矿权、收取探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2月28日。
评估方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
评估主要参数: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江苏省矿泉水可开采资源量 | 万m3 | 87673.80 | 按采矿有效期30年计算 |
产品方案 | 50%的5加仑(18.9升)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50%的500毫升小瓶饮用天然矿泉水。 | ||
江苏省成品矿泉水生产总量 | 万m3 | 61371.66 | 原水生产矿泉水的利用率为70%。 |
其中: 桶装水 | 万桶 | 162358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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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瓶水 | 万瓶 | 6137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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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销售价格 | 元/桶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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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瓶水销售价格 | 元/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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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矿泉水资源销售收入 | 万元 | 7354857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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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利润率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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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矿泉水资源毛价值 | 万元 | 51484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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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面积 | 万km2 |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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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 万元/km2 | 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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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区面积 | km2 |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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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正确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江苏省泗阳县卢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19.07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零柒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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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矿业权已完成合规性审查,现予公示。 1、发表公众意见时段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2、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公众意见反馈: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邮编2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