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部署进一步推进省重点帮扶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重点帮扶县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52号)精神, 6月28日,省财政厅在淮安市召开座谈会,部署进一步推进省重点帮扶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李建平副厅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丰县等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分别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和相关建议作了汇报,同时进行了互动交流。
李建平副厅长指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是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核心是要赋予重点帮扶县区更多的自主权,最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投入新格局。对下一步的工作,李建平副厅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是一项综合性改革,涉及部门多、关系复杂,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可能完成任务,各县区党委政府应该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整合工作“总指挥”。各部门应认真领会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克服困难、摒弃畏难情绪,积极推动整合落实。二是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有组织和制度保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政府文件和各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要有科学合理的农业农村总体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围绕规划组织实施方案,稳步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和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建设;要有责任清单,既要有正面清单,明确工作任务,也要有负面清单,明确责任红线。三是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财政部门要将资金监管从以前重事后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率,严格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审核资金使用方向,确保政策不走样。四是省财政要为县区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营造环境,进一步研究细化实施细则,明确每个县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对各县区指导;要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在专项整合优化基础上,由以往按具体支持方向下达项目资金改为下达任务清单,建立资金分配与任务清单相衔接的机制,赋予市县更大统筹资金使用的自主权;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不再对单个专项进行考核,改为对市县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