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任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异地任职
15.02.2015 14:48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经市委研究决定,中共淮安市淮阴区纪委常委杨辉同志任涟水县纪委副书记,涟水县纪委常委高志伟同志任淮阴区纪委副书记。”2月10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委一项关于干部任职的决定在当地引起热议。县区纪委副书记由市纪委提名考察,由市委任命,纳入市管干部序列,新任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实行异地任职,这一系列纪委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均开当地历史先河。
早在去年,该市就开始实施县区纪委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市纪委为主,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县区纪委副书记提拔交流任职暂行办法》,重点突出分管案件副书记异地任职。经过认真调研后,该市纪委在县区纪委班子中,选择查办案件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突出、案件工作业绩突出的年轻干部作为重点交流对象,将涟水县、淮阴区空缺的2名纪委副书记岗位作为首批异地任用职位,由市纪委提名会同市委组织部考察,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由市委任命了2名异地任职的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
为确保异地任职干部人到心到,真正把心思扑在办案上,该市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将交流干部的行政、工资和党组织“三个关系”全部转入新单位。市纪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异地任职副书记的工作和思想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县区纪委案件查办绩效考核由市纪委牵头负责,体现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办案领导;对异地任职期间成绩明显的,市纪委将向市委提名推荐作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此外,异地任职干部到退休年龄的,组织上根据个人申请优先考虑其回原工作县区办理手续,切实解决后顾之忧。(戈利民 俞向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枫桥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15.02.2015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