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出台“晶都英才工程”人才强县管理办法

21.08.2015  19:16

      日前,东海县制定实施了《“晶都英才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这标志着该县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县”战略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此次实施的‘晶都英才工程’,旨在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拔培养一批中青年优秀人才,加快建立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堪当重任的高层次学术技术人才队伍。  《办法》指出,从2015年起,我县在全县范围内选拔30名左右学术技术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学术技术拔尖人才和300名左右学术技术骨干人才。通过近5年时间的培养,第一层次的30名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成长为本行业市内知名专家,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水平、作出重大贡献,其中5名左右力争成长为省内知名的高级专家、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第二层次的100名学术技术拔尖人才,在全县学术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和行业发展,其中20名左右力争成长为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市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第三层次的300名学术技术骨干人才,在相关行业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和业绩,成长为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其中50名左右力争成长为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骨干、市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骨干。
      “选拔对象为全县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县人才办负责人说,“我们还注重选拔在全县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拔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每年组织培养对象除了参加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培训外,还实行项目资助。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承担国家、省、市、县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以项目实施带动培养对象创新能力的提高,带动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管理期内,对列入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以3万元为平均数,县人才办择优给予2-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二层次的培养对象,以2万元为平均数,县人才办择优给予1-3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三层次的培养对象,以1万元为平均数,县人才办对不超过100名的培养对象择优给予0.5-2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所有资助主要用于培养对象主持的研究项目,尤其是县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和开发项目等。
      同时,该县还加强培养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培养合力。培养对象在申报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重大成果转化、优势学科建设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充分发挥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的主体作用,积极安排培养对象承担科研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为他们配备得力的工作助手,鼓励他们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优先推荐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或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市“521”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内发放图书资料补贴,对列入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每人每年发放1800元,由县财政负担;第二层次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由县财政和所在单位各支付一半;第三层次每人每年600元,由所在单位支付。

来源:东海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