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农委认真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28.06.2016  23:20
        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国家从今年起,将原有的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泗洪县农委认真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制定《泗洪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配合乡镇落实好补贴面积核实、公示、发放等工作。泗洪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计算发放依据土地确权耕地面积,对目前仍未完成土地确权的农户,暂按现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发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均不予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按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进行处理。2016年我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标准为105元/亩,7月中旬完成到户清册工作,7月底补贴资金将发放到户手中。通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耕地保护挂钩,可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提高地力的积极性,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