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现场抽查核查的通知

12.02.2015  12:30

各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意见》(苏依法〔2014〕3号)精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依法行政办)将于2015年3月份,组织对13个市和3个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以下简称省直管县)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核查时间
  2015年3月10日至3月13日(第一组时间调至3月17日至3月20日)。
  二、抽查核查方式
  省依法行政办组织考核组赴各市和各省直管县,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集体座谈、案卷评查、法律知识考试、了解行政服务中心办件情况及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包括:
  (一)汇报座谈
  考核组听取被考核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行座谈。
  (二)分组评查
  第一小组主要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有关项目核查。⑴考核小组将抽查被考核市、省直管县的公安、交通运输、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每个部门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各4份。⑵查阅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两法衔接”工作推进情况相关资料。
  第二组主要负责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走访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调查问卷。⑴各市、省直管县从国土、住建、环保三个部门抽选30名机关干部或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考试范围见附件),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⑵考核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企业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共15人参加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开展依法行政情况问卷调查。⑶到行政服务中心重点了解中心服务和管理、审批事项进驻和办理、群众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属主要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座谈会,与考核组进行座谈,回答考核组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必须是机关公务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参考人员名单请于考试前提供给监考人员。
  (三)被抽查的执法案卷统一为2014年2至5号卷,案卷评查前请统一送至考核地点。
  (四)参加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企业和群众代表请各市代邀请,座谈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提供给考核组。
  (五)每个市考核时间为一天。具体项目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请各地提前做好安排。(具体考核时间:上午9时开始,下午2时开始)
  (六)此次考核组未安排各市法制办人员参加,不再召开动员培训会。请各地集中精力做好迎考的有关组织工作,具体事宜请与各考核组联络员联系。
  (七)请各市指定一位联系人,具体负责与省依法行政办的联系,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省依法行政办。
  联  系  人:王建宇            范富强
  联系电话:025—83396439                8339643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