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为司法所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13.11.2014  18:41

日前,灌南县司法局为辖区内所有基层司法所在职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近年来,随着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处置突发事件、调处矛盾纠纷以及监管“两类”特殊人群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隐患,面临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该局为11个司法所、64名在职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年期限的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或日常生活中,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可获得最高总额8万元人民币的理赔保障。

一张保单,一份关怀,架起了职工与单位之间情感的“桥梁”,让职工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爱,同时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潜能。


编校:邵建新
来源:灌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