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去世不到一周 女子为争房告婆婆

20.09.2016  21:29

前夫去世没多久,女子一纸诉状将前婆婆告上了法庭,究竟是怎样一场婆媳大战要闹到法庭?

 

原来,问题出在了房产上,产权之争一直是刘家的心头刺,刺痛了刘齐河和刘银花三个儿子,大儿子刘全、二儿子刘华和小儿子刘平。为了父亲留给小儿子刘平的这套房子,一家人可没少折腾。

 

为儿建房,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套位于渔婆新村的房子,是刘齐河、刘银花老两口1987年建造的,小儿子刘平也曾出资。当时大儿子、二儿子都已结婚,唯有小儿子还未成家。建房伊始,老两口就有将此房作为刘平婚房的想法。1988年,房子建成后,刘平与孙桂兰就在这幢新房内喜结连理。次年春节,刘齐河老两口考虑到子女均已成家,于是邀请乡、村、队三级干部到场,召开家庭会议,协商分家事宜,签订了《分家协议》,约定这套房子归刘平所有,老两口有一间屋的使用权。

 

由于建房手续都是以刘齐河名义办理,最后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均登记在刘齐河名下。不过,老人在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背面手写“刘平新房登记”等字。

 

调解离婚,约定房产各半分割

 

刘平与孙桂兰结婚后,有稳定的工作,有舒适的房子,还有个可爱的女儿,按说日子应该过得很幸福。不过,事情因刘平染上赌瘾而发生剧情反转。2003年,由于刘平参与赌博、擅离职守而导致金库失窃,被靖江法院以犯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判处刘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决后不到一个月,孙桂兰则向靖江法院起诉,要求与刘平离婚。经调解,二人协议离婚,并在调解笔录中约定:位于渔婆新村的两间两层半自建房一人分得一半,孙桂兰居东首一间,刘平得西首一间。二人离婚后均再婚。

 

为争房产,前婆媳对簿公堂

 

2015年9月9日,刘平因病去世。刘银花与前儿媳孙桂平的矛盾终于爆发。刘银花见小儿子离世,悲痛的同时开始与前儿媳妇孙桂兰争起了房产,她的两个儿子刘全、刘华也加入母亲的战团,不想父亲的产业落入“外人”之手。双方为这套房的归属,发生巨大分歧。在刘平去世后一周,孙桂兰将刘银花、刘全、刘华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她对这套房子享有一半的份额。

 

刘银花认为,老两口将房子给刘平属于赠予,但因刘平夫妻与老人关系不睦,所以在1993年时,才将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在刘齐河名下,也就是说,老两口以实际行动撤销了赠予。所以2003年,刘平与孙桂兰在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无权处分,认为房子该归刘银花个人所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问及本案是否愿意调解,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刘银花坚决不同意调解,说既然孙桂兰愿意打官司,她就奉陪到底,服从法院的判决。

 

法院判决:孙桂兰享有50%房产

 

经审理,靖江法院认为,分家协议是被告刘银花夫妻及其子女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当事人均发生法律效力,据此可以认定讼争房屋为原告夫妻所有。被告辩称分家协议已撤销,然而这份协议并不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且刘齐河在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后手书“刘平新房登记”,也说明了刘齐河夫妇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没有撤销之意。

 

讼争房屋是刘平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刘平与原告孙桂兰的夫妻共同财产。2003年9月19日,刘平与原告离婚时约定讼争房屋各半分割,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孙桂兰确实享有这套房产的50%份额。(文中均为化名)

 

(全媒体记者韩菁 通讯员栾艺伟 凌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