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1月江苏查办原省部级干部5人 原厅级干部16人
1月13日,江苏省检察院向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意见的报告》,对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1-11月查办原省部级干部5人、原厅级干部16人
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加大对严重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去的明显成效。2015年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犯罪贿赂犯罪1215件1481人,提起公诉1030件1239人,经法院审理已经对811人做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7亿余元,同比上升24.89%。
在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方面,共立案查处大案1200件,大案比例为98.76%,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27件,同比上升7.08%,1000万元以上案件24件,亿元以上案件2件。共查办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54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6人,原省部级干部5人,查办要案数量之多、比例之高、数额之大,都是多年来没有的。省检察院直接立案查处了连云港市原市委书记李强、南京市建邺区委原书记冯亚军、无锡市原副市长嵇克俭等原厅级以上干部案件12人,同比上升达33.33%。
在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商业贿赂、金融保险、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及国企等领域犯罪案件上,共立案查处814人,占全部立案总数的54.96%,其中有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原行长眭建群受贿1000多万元案等。
在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案件中,共立案查处927人,占立案总数的62.59%,其中大案919件,涉案金额2.15亿余元,这些案件大多数发生在惠农补贴、征地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环节,有的情节特别严重,如丹阳市市委原常委、界牌镇党委原书记王东良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上亿元,用于归还在澳门的赌债案等。
在查办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中,共立案查处23人,占立案总数的1.2%,其中发生在环境评价环节6人、发生在污染治理环节4人,比较典型的案件,如无锡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汪春受贿案、灌南县环保局原局长薛菊受贿案等。
紧紧围绕实现“社会文明程度高”、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的案件。共立案查处275人,占立案总数的18.57%,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38人,如句容市副市长彭良豪受贿1000余万元案;司法机关人员37人,如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原副局长杨曙兵受贿案、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原副局长唐发红受贿案、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夏伟忠受贿案等。
抓获境外逃犯5人
在专项查案工作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打击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多次行贿。情节严重的案件。共立案查办242件312人,占立案总数的21.07%,其中行贿罪195件210人,对单位行贿罪6件10人,单位行贿罪41件92人。
在国企及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和民生领域展开专项打击行动。国企及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共立案查处197人,占立案总数的13.3%;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查办犯罪案件290人,占立案总数的19.58%,其中处级干部21人。
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方面,坚持境外追逃与境内追逃并重、追逃与防逃并重,追逃与追赃并重,会同有关部门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43人,包括境外逃犯5人。其中,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门原总经理戴学明是我国在“天网”行动公布百名通缉人员名单后的首个落网在逃人员;淮安市检察机关成功将潜逃国外9年的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增德遣返回国。
原标题: 去年1-11月江苏查办原省部级干部5人 原厅级干部16人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