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
8月23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通过省委发布平台,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回顾了“六五”普法所取得的成绩,并通报了“七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副厅长万力、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外宣办主任司锦泉主持新闻发布会,中央、省及港澳台近40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柳玉祥介绍说,2011-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战略目标,整体谋划,重点突破,转型升级,务求实效,顺利实施完成了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传播,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了积极贡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率由“五五”普法期间的86.3%上升至目前的93.51%,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满意率达98.3%。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省5个设区市、14个县(市、区)被表彰为先进地区,比例全国最高。常熟市还获得全国唯一的普法先进县(市、区)“六连冠”荣誉。
“七五”普法规划是我省未来五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分为导语、总则、对象和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措施、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七个部分,力求“上通天线,下接地气”。今后五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的目标定位是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其中要求设区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到100%,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阵地,每个县(市、区)拥有5个以上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七五”普法规划将“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确定为一般对象,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三类人群确定为重点对象。同时,确定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规划将每年12月定为“全省法治宣传月”;三是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四是紧密结合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实际突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五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柳玉祥强调,为确保任务完成,规划明确了有关工作举措,一是打造“法润江苏”品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省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二是重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制度等四项制度。三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将公民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加大权重”,“要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并完善相关教材体系”等一系列创新部署。四是首次提出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在全省培育20个以上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五是首次提出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探索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新格局。下一步,将出台《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以明确各项工作措施的刚性要求,确保规划落细落小落实。
万力、赵庭朴就如何推动实现“七五”普法规划总目标、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以及如何坚持和弘扬法治文化建设品牌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