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培训

18.11.2015  16:07

11月17日,省司法厅召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厅党委关于对部分监所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查的要求及具体操作规范,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厅纪委、人事警务处、审计处及两局纪委等督查组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厅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轩杰对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工作,明确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 对监所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扎实抓手,也是省厅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好的传统,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是要领会要求。 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督查基本要件和刚性要求,确保必要工作不缺项、必查项目不丢失,做到心中有数、心知肚明。 三是要有效实施。 坚持把具体实施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实,做到环环相扣,确保人员到位、检查到位。 四是要注重效果。 严格坚持程序,开展全面督查,实现压力传导,既善于发现好的做法和特色亮点,又善于查纠个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力求通过督查达到有震动、有促动、有改进、有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