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第44次厅长办公会
6月23日,厅长李侃桢主持召开第44次厅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省委李强书记在建设扬子江城市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李强书记、吴政隆代省长关于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吴政隆代省长在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孙绍骋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审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动矿地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审议稿)》。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李强书记在建设扬子江城市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加强规划引领和要素支撑,注重探索创新,全力服务保障建设扬子江城市群的战略构想。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强书记、吴政隆代省长关于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应急职守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吴政隆代省长在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利益调节,进一步落实市、县政府耕地保护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主体责任,切实将吴省长对加强耕地保护的讲话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孙绍骋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孙绍骋书记讲话精神,将孙书记对我省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融入到当前和下半年工作中重点推进;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在进度上、深度上、广度上再下功夫,全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确保顺利“收官”,努力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会议原则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动矿地融合创新发展的意见(审议稿)》。会议指出,矿地融合是一项创新性工程,全省系统要同心协力,群策群力,整合力量,加强项目和资金保障,加快推动矿地融合工作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支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为全国在矿地融合工作方面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厅领导潘正勤、刘聪、魏红军、吴震强、祖耀升、李闽、孙军、施建石,厅执法局局长袁晓军,厅副巡视员、规划处处长倪红升出席会议;厅各直属单位和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