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协调推进通榆河流域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

15.06.2015  12:52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2015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泰州、盐城地区预防与处置跨界环境污染联动协调机制(试行)》,加强跨界区域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保障通榆河流域汛期水质安全,6月9日,省环保厅苏中环保督查中心、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厅流域处、环监局、应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宣教中心,在泰州市召开盐城、泰州、扬州三市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协调会,调度各地落实跨界环境污染联动协调机制的工作情况,分析通榆河流域水环境形势,研究部署近期水污染联合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盐城、泰州、扬州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及环境监察、监测机构负责人,盐都区、东台市、大丰市、江都区、高邮市、海陵区、姜堰区、兴化市以及海安县、如皋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泰州、盐城地区预防与处置跨界环境污染联动协调机制在水污染联防联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落实定期联席会商、信息互通共享、协同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地区间加强了沟通协作,形成了治污合力,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

  苏中环保督查中心戴明忠主任对通榆河流域水环境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影响流域水环境安全的隐患并未彻底消除,风险仍然存在,形势还很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为:区域重污染行业占比偏大,产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性问题未能根本解决;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和治污措施还不到位,违法排污现象仍有发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长效运行管理不到位;跨界跨区域污染类型呈现多样化,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得到全面、有效治理;船舶等流动污染源管控难度大,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船只偷排偷倒危险废物等有害物质,从事环境污染犯罪活动;部分交界断面水质还有波动,不能稳定达标。苏中环保督查中心杨凯副主任通报了近年来省环保厅组织协调开展通榆河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的工作情况,对近期工作任务安排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

  盐城、泰州、扬州市环保局以及部分县(市、区)分管局长分别汇报了当地通榆河流域及河流交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成效,对水污染联合防治近期工作任务进行了充分讨论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环保厅流域处、环监局、应急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等处室(单位)的与会代表分别就流域水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执法和突出问题整治、环境应急保障、联合监测预警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经过充分商讨,会议形成了通榆河流域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近期工作要点:一是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环保大检查,对通榆河及相关河道沿线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船舶运输等污染源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巡查重点河道漂浮物和保洁状况,汇总并形成数据库,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方案。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应于7月10日前完成。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偷排偷倒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和伪造、篡改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规避监管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及时查处到位,同时要加强司法联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督促风险隐患整治到位。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或园区切实落实责任,推进实施环境风险隐患整治,确保环境问题处理到位、风险隐患整治到位。7月底前应完成主要风险隐患的整治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水质联合监测预警。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组织各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对流域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会商确定跨界河流重点监测断面及分析项目,于6月中下旬开展联合采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通报,及时研究会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联合采样监测的质量控制及监督指导。五是联合开展后督查。7月中旬起,省环保厅苏中、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会同厅有关处室(单位)对各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后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促各地完成环境隐患整治任务。后督查采取联合检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

  苏北环保督查中心成杰主任在肯定前期通榆河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通过排查,找准、找全、找透流域内存在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污染等环境问题;二是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切实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整治工作要具体化、定量化,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任务,并力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要强化污染联防联治,进一步完善区域联合治污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推进联合采样监测、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应急处置联动,依法规范信息公开,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要采取强化措施,做好备用水源等饮用水源保障设施建设。

  戴明忠主任在会议总结中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水十条”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地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通榆河条例,做好跨界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尽快组织开展本次会议确定的饮用水源隐患排查和联合监测预警等重点工作任务,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更不能走过场,必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他强调,要充分利用并不断深化水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进一步增进区域协作互信,及时通报信息,加强地区联络沟通,强化监管执法,联合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力量,加强环境风险、舆情风险联合管控,合作应对突发事件,共同保障汛期通榆河流域饮用水源安全;要努力建立通榆河流域水环境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在推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船舶运输污染控制、河道保洁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水环境形势研判和风险预警,进一步增强治污信心,加强区域协调,完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相信通榆河流域的水污染问题一定会得到根本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