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农田水利条例》

03.07.2017  19:30

6月29日,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杰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学习《农田水利条例》。

陈杰就学习贯彻《农田水利条例》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抓好贯彻落实。《条例》为农田水利加强依法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要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我省农田水利立法工作,加紧立法调研,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共同推动立法进程。二是抓好政策执行。要把学习《条例》内容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把《条例》执行到位,把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宣传解读。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法律条款,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田水利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是农田水利依法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实施、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排水管理,为加快农田水利水利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农田水利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

厅农水处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全体厅领导,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供稿:厅农水处 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