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

23.03.2017  20:21

近日,省司法厅党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厅直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规定。

通知》要求,厅直系统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应当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在参加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经常反思、审视和改正自己的思想、工作及存在不足,切实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通知》强调,要如实记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本人述职和上级党组织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