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专题部署研究“人居环境奖”评选工作

14.09.2017  05:26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居环境奖”相关工作,9月12日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浩东召集厅城建、计财、规划、住房保障、房产、城管、村镇、科技等处室负责人召开厅人居办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我省下一步开展“人居环境奖”评选相关工作任务。

会上,陈浩东指出要统一思想、增强认识,充分发挥“人居环境奖”在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好评选工作,要优化方法、完善机制、加强引导,既要遵循规律和规定,更要体现“”与“”;充分发挥奖项的示范效应,通过编写案例集和组织宣传,总结经验和做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重视对已经获得“人居环境奖”城市的复查,要精细安排,精心组织,取得实效;调整厅人居办成员单位,不断充实队伍,优化组织和方案,使厅人居办运转更加高效。

人居环境奖”是建设领域综合性最强、知名度最高的奖项,是推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我省自2001年组织开展“人居环境奖”评选活动以来,先后涌现出了无锡、镇江、常熟、宜兴等12个人居环境城市,以及一大批在住房改善、城市绿化与生态建设、水环境治理、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名胜保护等领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项目,对全省各地人居环境改善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并获得了社会各界肯定。

 

张海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