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票选危险驾驶排行榜 “会车不关远光灯”排第一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什么样的驾驶行为最危险?11月27日至30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扬子晚报官方微信以及13个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联合推出“危险驾驶大调查”的微信问卷,收到有效回复33万多条。结合网友们的投票数据,以及今年以来江苏的交通事故数据,江苏交警总队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盘点,杀伤力居前三位的违法行为是夜晚会车开远光灯、随意变道加塞、酒后驾驶。
A
微信
调查
网友们评的最危险驾驶行为——
“会车不关
远光灯”
“你眼中的危险驾驶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在微信调查中提供了11条选项,共收回有效回复14.2万条。其中,“夜晚会车时不关远光灯”、“随意变道加塞”、“酒后驾驶”这三个选项的得票率均在10%以上。有1.46万名网友认为,“夜晚会车时不关远光灯”是最危险的,这一选项得票率10.3%,成为网友心目中最危险的驾驶行为。而“无证驾驶”和“脱检车、病车、超标车上路”则排位比较靠后,分别只有8.1%和7.8%的网友选择了上述两项。
同时进行的调查中,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分列非机动车出行不文明行为的前三位;文明使用灯光、让救护车先行、礼让斑马线是被大家点赞最多的文明交通行为。
江苏交警分析指出,“会车不管远光灯”是很多人讨厌的驾驶陋习,容易让对面来车的驾驶人无法看清路面状况,进而引发事故;“酒驾”和“随意变道加塞”都是主观恶意性较强的违法,也具有很大的现实危害性,所以网友们对这些恶意交通违法是深恶痛绝,而类似无证驾驶和脱检车、病车、超标车上道路行驶,都是一些隐患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可能不如那些主观恶意强烈的违法引人关注,但实际引发事故的危害性同样不容忽视。
B
交通
大数据里的最危险行为——
各种开车“小动作”
据介绍,今年1-10月份,江苏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事故原因首位的是“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占事故总量的43%,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开车小动作”。此外,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和酒后驾驶也位居事故原因前列。
●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数的7.85%
为什么这类违法引发事故最多?交警部门分析,首先是驾驶人礼让意识差,其次是对“按规定让行”了解不全面。过斑马线不让行人、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先行、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等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10月27日下午,泰州姜堰城区双登大道与陈庄路十字路口,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和一辆厢式货车互不相让,结果撞在一起。由于厢式货车驾驶室严重变形,导致驾驶员双腿被卡住,无法脱身。救援人员经过1个多小时营救,才将其救出。事后,交警调取监控发现,下午1点48分,一辆大货车由西向东进入十字路口并准备通过,这时其右侧开来一辆厢式货车,大货车丝毫没减速,直接与厢式货车撞上。而事发路口并没有信号灯,事故原因就是没遵守让行规则。
●无证驾驶,占事故总数3.07%
这也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之一,无证驾驶者遇突发情况,往往采取措施不当,引发事故。而部分无证驾驶者还动歪脑筋,试图通过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方法,逃避交警检查和处罚。
【案例】11月3日中午,徐州市新沂北郊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在检查场区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安徽号牌的灰色轿车行驶缓慢,路线异常,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司机潘某持有的驾驶证照片与本人不符。经民警讯问,潘某交代他没驾驶证,所用的驾照是用同村朋友韩某的驾照变造的。目前,该案件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当事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违反规定上路行驶,占事故总数2.11%
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是指一些未按规定检验、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或一些摩托车、农用三轮车违规驶入高速公路的情形。这类违法引发的事故中,大部分是由于车辆性能存在缺陷导致的。
【案例】10月10日傍晚,在南京做蔬菜生意的老张骑无牌电动三轮车,在栖霞区尧化门一个路口左转时,一辆无牌助力车开来。老张躲避不及,与助力车撞在一起,当时助力车上还载着一个人,两名驾驶员和这名乘客当场飞了出去,经查,3人多处骨折。
在责任认定过程中,交警指出,是否属于非机动车,要根据车的重量和最高时速判断,并不是所有电动车都是非机动车。经检测,老张的电动三轮车最高速度可达47公里/小时,重量为86公斤;老王的助力车排量为0.105升,两车都超过国家标准,均不属于非机动车,属于违规上路行驶的车辆。
●酒后驾驶,占事故总数2.19%
虽然交警部门一直对酒后驾车严查,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其实,一旦酒驾被查获或发生事故,将要承担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
A、酒驾:如果酒精含量达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其代价=暂扣6个月驾照+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第二次被查到酒驾,代价=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B、醉驾:如果开车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醉驾营运车=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照;重考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因醉驾获刑=拘役+并处罚金=成为一生抹不去的“污点”。
这些“让行”规定
易被忽视
1、机动车给行人让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要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2、转弯车给直行车让行按规定,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通过没信号灯或交警的路口时,相对行驶的右转车要让左转车;遇红灯时,右转车要让被放行的车先行;遇绿灯时,转弯车要让直行车。此外,通过没信号灯或交警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时,要让右方来车先行。
3、变更车道时让行在变更车道时不能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要提前开启转向灯,提醒后方车辆。
4、超车时让行在可左转弯的地点,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左转的车辆;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车辆;不能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得超车;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不得超车。
5、进入环形路口让行要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6、上下坡时让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让下坡车先行。通讯员苏交轩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于英杰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