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计委回应部分药价不降反升:不唯低价论

14.04.2017  12:35

  

   4月8日,方庄卫生服务中心,一位患者正在药房取药,台面上摆着药品新旧价格对比表。 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公布医改“药价成绩单”。阳光采购运行4天,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符合改革预期。但有市民反映,部分药品不降反升,对此,市卫计委回应,阳光采购分为三类,为确保供应及质量,短缺药、低价药“不唯低价论”。

   老人一个月药费省百余元

  4月8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全面实施,药品阳光采购作为其中一项措施同步实施。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

  以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量计算,4月8日至4月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符合改革预期。

  昨日,记者在某三甲医院遇到一位86岁老年人。他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每次从医院开一个月的剂量。根据老人提供的3、4月份取药的处方,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个月,老人要开8盒拜新同,每盒价格由34.38元降到27元;2盒能气朗片,每盒价格由31.56元降到26.84元;1盒利可君片,每盒价格由46.41元降到41.73元等等。医改前,一个月药费为816.57元,医改后仅664.02元,可节省药费152.55元。

  据介绍,市卫生计生委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联合对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提出要求,对于因短缺等原因涨价的药品,医疗机构应及时论证替代、更换品种,与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沟通协商,参考其他省市同期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成交价格,保证药品供应。同时,还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阳光采购将药品分三类定价

  针对医改后各种药品出现不同幅度的药价波动,记者向市卫计委了解到,阳光采购后,并不意味所有药品都降价,阳光采购的具体做法是将药品分成3类确定价格。

  对市场供应充足、竞争充分的常用药品,将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引导北京同种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对短缺药品,主要是把确保临床用药供应放在第一位,合理提高药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全国性、地域性短缺的药品价格,能在货源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占有市场购买先机,同时也能促进企业积极生产。

  此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更多生产和临床更多使用低价药品,以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的目的。为避免廉价药品退市风险,医疗机构参考周边省市实际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特别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优质品牌中成药,由于原料价格逐年上涨,近年来这类药品的全国价格已普遍上调,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不唯低价论,避免劣币驱除良币,此类药品在改革后价格有所上涨,但价格水平均处于全国或区域的较低水平。据统计,价格上涨药品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释疑

     1 为何拜唐苹价格没有降?

  【问题】近日,一位读者向记者反映,虽然阳光采购能降低药品价格,但拜唐苹的价格采购前后都是61.92元,并没下降。

  【回应】据北京市卫计委介绍,基层医疗机构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这些药品在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执行前,社区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市民已提前享受到降价。

  2014年,北京将基本药物品种扩充到699种,并开展了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的联动,此后,许多药品价格已处于全国较低水平,所以改革执行后价格无明显变化。本次阳光采购中,按照分类采购的原则,药品价格有升、有降,还有一部分价格持平。如拜唐苹(阿卡波糖片)早在2009年就已在社区实现了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本药物价格联动中也已完成联动,故其在阳光采购执行前后价格无明显变化,稳定维持在全国较低的价格水平。

    2 速效救心丸为何涨了9元?

  【问题】有市民反映,自己长期服用速效救心丸,原来价格是一盒30.62元,改革后,非但没降价,还涨了9块多,价格变成39.72元,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

  【回应】市卫计委介绍,按照价格部门“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即可纳入低价药品政策管理”的原则,速效救心丸属国家低价药品政策范围。对这些药品国家的政策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生产和临床更多使用。价格上在不违反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基础上,医疗机构可参考周边省份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

  同时,中成药的主要原料草药,属于农副产品,其价格随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近年来价格连续上涨。经查,速效救心丸虽然随着周边省份的价格有所上涨,但其日均费用仍较低,依然属于低价药品范围。按照该产品不同包装数量计算,39.72元折合成单粒的价格约0.22元,已为全国较低水平。

    3 社区药品没大医院“新鲜”?

  【问题】80岁的李女士患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要注射的胰岛素及部分药品因之前社区医院没有,一直是去附近二级医院开药。医改后,社区也能买到胰岛素等,但她说,自己仍倾向于去大医院开药。“且不说这些药都有没有吧,上大医院买药更放心,他们人多,药新鲜;社区患者少,不知道药放了多久,药效好不好。

  【回应】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说,市民不用有这样的担心。不管是大医院还是社区医院,药品的质量安全都是放在第一位,药品和蔬菜生鲜不一样,没有“新鲜不新鲜”的说法,只要在有效期内,药品的药效就没问题。社区医院不会上架出售过期药品。患者取药时也可注意药品包装,如发现药品已过有效期,首先可对所在医疗机构反馈投诉,如问题没得到妥善解决,可进一步向上级主管行政机关反映,拨打12320、12345等政府服务热线,均可投诉举报。

  市卫计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药品的质量与医院的级别没有关系,目前大医院与社区医院均在阳光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药品质量均一化,都是通过正规进货配送渠道。

  西城区复兴医院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杜雪平称,目前中心一周进药两到三次,部分需求量大的药品每天都进货。有效期外的药品,社区医院绝对不会销售。

    4 医事服务费“涨价”给了谁?

  【问题】66岁的顾先生说,因担心医改后费用上涨,在医改前他就去医院做了体检。尤其是医事服务费比之前的挂号费上涨,他担心会全进了医生腰包,以后去医院看病,会被要求多挂号。记者从几家医院了解到,医改前确有不少患者扎堆看病。

  【回应】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称,医事服务费是医疗机构所有从事医疗活动,包括医护、药剂、影像、检验、助产等相关人员体现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既不是挂号费和诊疗费,更不是医生服务费。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其收费标准只与所服务的医疗机构的等级有关。设立医事服务费不是补偿医生,而是补偿医院,是建立一种全新补偿机制,让医疗机构彻底告别“以药养医”。

  对患者担心的看病多挂号问题,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三甲医院提供的是专科服务,专业划分很细,有些患者病情复杂,一位医生诊断后,建议其去其他科挂号做进一步检查并不奇怪。如医生的确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患者可先在医院相关部门投诉,还可拨打12320向卫生部门投诉。

  新京报记者 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