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5月25-26日,全省卫生计生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小鹏指出,法治建设是政府部门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工作,在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中具有根本性、保障性、长效性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和卫生计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和构建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何小鹏要求,扎实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要重点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以立法制规为先导,进一步完备卫生计生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卫生计生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加强卫生计生政策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立法制规的清理和动态管理。二是要以依法履职为根本,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和执法行为。依法正确全面履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要以常态监督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法治监督实效。加强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加强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和其他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多方监督。四是要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治理法治化。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健全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五是要以普治融合为手段,进一步创新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群众性和实效性。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顾爱平处长就《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梁三利博士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作了专题培训。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及部分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和政策法规处(科)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