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出台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管理暂行办法

01.07.2015  11:29

      遵循节约用地、有偿使用、优先使用的管理原则,根据年度指标任务,结合自身后备资源状况,下达各镇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指标任务。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立项、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及日常管理。各镇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原则上用于自身发展需要,多余指标统一调配,主要用于“一区两园”、城区建设和其他镇重点项目。使用指标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规定的项目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率、亩均税收。明确占补平衡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调剂费标准。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调剂费用纳入各镇财政,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指标任务纳入各镇年度综合考核。(高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