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艾滋逼迁”,反向云南要“证据”?

24.12.2014  11:06

  前天,云南生活新报报道,河南南阳市房地产市场为哄骗威逼住户搬迁,召集十多名艾滋病感染者组建拆迁队,扬言“不搬迁就感染你”。“估计诸葛亮复生,也想不出如此妙计”,网友的评论,显示了人们的极度惊愕。

  昨天,南阳市委宣传部回应称,当地已经成立调查组,对生活新报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结论后会向社会公布。这一回应也算中规中矩。

  不过,该回应还有这样的内容:已向信息源头所在地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函,请求核实消息来源。并请生活新报等媒体提供采访事实,提供事发具体地点,便于查实。

  不少网友质疑,明明事发南阳,何以云南倒成了“信息源头所在地”?

  显然,南阳官方对于“信息源头”的理解,和常识及公众理解颇有不同。

  个人为满足其信息需要而获得信息的来源,称为“信息源”。媒体报道绝非无源之水,其调查依据的是网帖、读者爆料等原始信息。早在12月12日,百度贴吧之“爆料吧”,就贴有“南阳惊现艾滋拆迁队,不走就感染你”的内容。

  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把媒体跟进所做的报道视为“信息源头”,把远在天边的云南当成“信息源头所在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非常勉强,甚至还有点搞笑。天下转载的媒体多了去了,是不是还要一一发函呢?

  但是当地官方并没有逗你一笑的意思,其一本正经地索取采访事实、事发具体地点,摆明了,是要求揭黑媒体“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有其法律渊源。但媒体报道,是对事实的客观反映,就算带有质疑性,也没有向某个机构“主张”什么,所以不能套用这一法律性要求。此外,保护信息来源、特别是保护新闻爆料人或“线人”,是媒体责任与义务;怎么采访,则是新闻业务。南阳官方要看这些材料作甚?

  调查者是可以从媒体那里获取一定的帮助,但岂能过界?

  卑鄙恐吓的大字“艾滋病拆迁队”就写在南阳的某面墙上,网友的投诉也还留在网上。在当地扎扎实实地调查一番,才是急事、要务。若下决心调查此事,并不难。“报警没人管”……不就是现场的线索吗?花那么大精力跨省发函、提要求,如果只是为了找“线索”,不是舍近求远、舍本逐末吗?

  此事在南阳发酵已久,当地没听到一点声音,直到外地媒体刊发了报道,才惊觉?

  当下,针对媒体批评性报道,闻过即改、宽容舆论监督的地方有之;不急着调查,先急着找媒体索取“证据”、进行交涉甚至翻脸的地方也有之。两者一比,高下立现。

  到底有没有耸人听闻的“艾滋逼迁”,全社会都很关注,而无论有没有这一劣迹,其背后凸显的拆迁矛盾也值得当地官方高度关注、谨慎化解。针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是“倒逼”当地拿出更大的决心和智慧尽快解决问题,这是帮忙而不是添乱。把这个理弄明白,有多难?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