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三剂良方”遏制涉农腐败

27.10.2015  11:29

  2013年1月至今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6件48人,占同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83.7%。如何运用检察职能有效遏制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该院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配置了“三剂良方”。

   菜单式”建档:为涉农重点领域列出权力“明细账

  “涉农项目既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也涉及众多政府职能部门。我院针对近年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列出了涉农重点行业的‘菜单’,并帮助列出了权力‘明细账’。”该院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袁国明介绍说。

  2014年,通州区检察院在该区安置房建设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当地安置房建设工程存在中标方法不合理、工程竣工验收走过场、安置房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等问题。案件查办后,该院预防部门及时跟进,通过调阅案件卷宗、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社区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基本摸清了安置房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特点。随后,帮助相关职能部门排查了职务犯罪高危风险点,列出了权力“明细账”。在该院积极推动下,通州区相关主管部门还出台了《安置房布局专项规划》等有关安置房建设的规章制度3项,有效防控了安置房工程建设多个环节的腐败风险。

  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通州区检察院涉农领域重点行业的“菜单”里,已经涵盖了民政、环保、畜牧兽医、安置房建设、医疗卫生等7个主要涉农行业。通过对这7个行业的预防调查和分析,该院形成了多份专题预防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呈报后,相继有4份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涉及农业资金管理、农村工程建设等监管制度11项。

   “挂号式”帮扶:帮助发案单位打好整改“组合拳

  花某原是通州区某镇副镇长。2008年至2014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30余万元。去年8月,花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其一同被查处的还有该镇党委书记殷某和人大副主席曹某。

  这几起案件查办后,通州区检察院组织反贪、反渎、预防以及驻乡镇检察室等多个部门,针对该镇存在的问题,帮助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召开了典型案例剖析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发放检察建议,在教育、监督、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全程帮扶案后整改。同时选派精通预防业务的干警与该镇党政分管领导直接“联姻”,“挂号”领办,并帮助出台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制度。

  与此同时,该院还总结近年来涉农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总体情况,围绕农村小额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与通州区公管办联合出台《开展履职风险“五联防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五联防工程”21项工作任务,形成了防范涉农工程腐败风险的整体合力。

  “精准式”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注入“防腐剂

  今年年初,通州区检察院启动了“检察长宣讲团乡村行”活动。截至目前,宣讲团已经走遍全区16个镇、街道,近3000名基层干部和群众受到预防教育。

  “2013年以来,我院共查办基层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9人,占查办案件总人数的50.9%,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4件。可以说,基层贪腐案件的发生对老百姓的利益产生了不小的危害。”该院检察长黄凯东谈起开展“检察长宣讲团乡村行”活动的初衷时说。据了解,“检察长宣讲团乡村行”活动是通州区检察院年初确定的重点特色工作之一,也是打造该院“精准式”服务品牌的重点项目。

  在“检察长宣讲团乡村行”活动带动下,该院还探索建立了预防告诫谈话制度,主要针对初查未立案、立案后不起诉、案发后岗位继任者等“六类人员”开展。目前,已对5个基层发案单位班子开展预防告诫集体谈话,对12名基层干部开展了个别谈话。

  “‘检察长宣讲团乡村行’是对重点人群进行宣讲教育,预防告诫谈话是对重点岗位进行面对面提醒,这两项工作机制精准地瞄准了涉农领域预防的‘靶心’,给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注入了‘防腐剂’。”黄凯东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