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方“猎狐”行动:潜逃非洲做苦工终被劝归案

26.01.2015  02:30

  天涯海角,有逃必抓。去年7月,公安部在全国组织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我市警方精心谋划,汇聚优势资源、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向境外逃犯发起总围剿和总进攻。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截至上月底行动结束,全市公安机关联动协作,从加拿大、安哥拉、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香港等地区抓获或劝返7名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行动取得突出成效。

  一个个追逃故事告诫在逃嫌疑人:无论潜逃多长时间,警方绝不放弃追捕。

  记者 张亮 通讯员 南宫轩

   组织领导传销,他潜逃非洲11个月

   只身异国他乡做瓦工,身心备受煎熬

  2014年11月12日上午,经过连续12个小时的长途奔波,通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追捕组将外逃至非洲安哥拉的网上在逃人员范某从北京押解回通。回想起只身异国他乡的11个月,范某的心中五味杂陈。

  2013年12月29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范某,在未报告且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前往非洲安哥拉务工,此后音讯全无。范某回忆说,安哥拉的条件艰苦,他在当地一个工地上做瓦工,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十分辛苦,工资却很低。他和工友居住的地方狭窄、脏乱,经常没水洗澡,加上当地气候炎热干燥,刚到不久的他就被晒黑了不少,也瘦了一大圈。然而,想到回国将会面对法律制裁以及众多债权人的申讨,他还是选择了继续留在安哥拉。

  几个月后,范某得知国内警方正在追捕自己,心中百感交集。“想着自己欠下的债,想着自己的家人,我真的是度日如年。”范某坦言,当自己从工友处得知国内加大海外追逃力度以及相关从宽政策时,他仿佛看到了曙光。

  此时,通州警方多方联系范某的亲戚、朋友,多渠道向他带信,对他讲明政策,指明出路,同时帮他分析面临的形势,敦促他立即回国投案。最终,范某彻底打消了思想顾虑,向通州区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26日下午,范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一审判决后,范某下决心痛改前非。

   “守株待兔”,警方死盯逃犯动向

   两嫌犯悄然回国,刚一“落地”即被抓

  境外追逃,斗的是智慧,拼的是意志,需要民警锲而不舍的坚持。通州警方追捕逃犯徐某、陈某的事例足以体现这一点。为了将潜逃至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的嫌疑人徐某、陈某抓捕归案,通州警方煞费苦心,先后多次派出追捕组前往两人的老家湖北、福建等地开展调查工作。在最炎热的七八月份,民警连续奔波多个省市,行程数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