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警务督察全覆盖

14.08.2015  13:08

  中国江苏网8月14日讯 (记者 陈坚 通讯员 马明强 王志彬)  “开发区法院法警大队,你们大门口安检力量薄弱,需要加强,要严防事故的发生。”近日,南通中级法院法警支队内卫大队大队长吴志新在督察开发区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时,对存在的司法安全隐患问题,予以警告提醒,并责令限期整改纠正。

  今年以来,南通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强规范、树形象、零事故”的警务工作目标,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不断规范和探索新形势下的警务督察机制,初显成效。7月初,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全市法院司法警务督察轮值制度的通知》,对开展督察所遵循的原则、督察内容、组织分工、督察程序以及督察情况处理等进行了细化落实,确保督察工作做到齐抓共管、真督实查、服务基层。成立4个司法警务督察组,成员由中院法警支队警务科、警政科、直属大队、内卫大队、各基层法警大队负责人组成,由中院警队领导带队开展每月至少轮值一次的联动式、全覆盖日常警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对每次督察结果与被督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