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监狱帮助一名服刑人员获得赔偿金

08.04.2015  18:17

近日,在南通监狱和南通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倾力帮助下,服刑人员江某收到一笔共计58750元的交通事故赔偿金。

江某自投入南通监狱服刑以来,因身体伤残多病,心事重重,改造情绪悲观。监狱民警经多方了解,得知江某在被公安机关押解途中,曾经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身体伤残,而由于交通事故责任方已经死亡,一直未能获得相关赔偿。

为帮助江某维护合法权益,缓解其家庭困难,监狱及时将江某的情况以及改造表现反映给南通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与逮捕押解江某的地方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反复沟通、跟踪办理,积极为江某争取交通事故赔偿。经驻监检察室检察官和南通监狱民警坚持不懈地努力,在原办案公安机关的主动配合下,最终为江某落实了交通事故赔偿金。江某收到赔偿金后,对驻监检察官和监狱民警深致谢意,表示一定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获新生。

 

来源:南通监狱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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